編者按
   濟南市委、市政府日前印發了《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扶貧解困工作的意見》,針對鄉村扶貧解困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組成了重點任務工作組,協調解決各類困難問題,保證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本報記者分別對農村社保、危房改造、產業扶貧、培訓就業、村莊遷建五大重點工作組負責人進行訪談,即日起刊發“鄉村扶貧解困專項工作訪談”系列報道,全面展示我市扶貧解困工作的進展與成效。
  此次幫扶的村莊多位於山區,有些地方還曾是革命老區,這些地方交通不便、經濟發展滯後,特困群眾基本生活權益難以得到保障。市農村社保工作組組長、市民政局局長趙玉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將以基本生活、醫療救助為幫扶主線,以慈善事業為補充,將特困群眾住院醫療費用救助比例由55%逐步提高至70%,併在3年內實現全市特困村農村幸福院全覆蓋。■“基本生活”保障到位
  過去,家庭成員有重度殘疾或高齡老人的農村低保家庭施保標準每戶每月只有20元,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今後這部分家庭施保標准將提高1.5倍,而我市民政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體系也將進一步完善。趙玉海告訴記者,家庭年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農村困難群眾會全部納入保障範圍,而且要做到應保盡保,農村“五保”供養標準也不得低於當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除了可以享受“五保”的特困群眾,還有部分低保邊緣家庭的生活難以得到保障,這部分人年人均收入高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但低於貧困戶標準,今後對這部分家庭中的成年單身重度殘疾人或重病患者,實行“保人不保戶”政策,可以個人單獨申請低保。■“救急難”補缺到位
  我市已經調整了臨時救助標準,對因災、禍、病等突發事件影響基本生活的農村貧困家庭,參照當地低保標準,根據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數量,給予不低於3個月到半年的一次性救助。趙玉海說:“醫療救助方面將堅持個人負擔與政府救助、社會幫扶相結合的原則,對農村低保對象、五保對象以及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4000元的農村貧困群眾給予醫療救助。特別是對‘因病致貧’家庭,我們將通過資助參合、門診救助和住院救助三種方式進行醫療救助。”針對住院費用較高的貧困對象,救助比例由不低於55%提高到不低於60%,然後到2015年提高到不低於70%,“對農村低保對象、五保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應繳納的費用,由醫療救助資金全部負擔,農村五保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的合規費用,在扣除新農合和大病保險報銷、醫療機構減免和社會捐助後,剩餘合規費用也將全部由醫療救助資金承擔。”■“惠民生”覆蓋到位
  在實地調查、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市農村社保工作組堅持因地制宜、講求實效的原則,對具備條件的特困村利用2到3年時間全部建立農村幸福院,完善農村幸福院各項功能。對於人口較少、不適宜建設農村幸福院的特困村,老年人到臨近農村幸福院享受日間照料服務。按照趙玉海的說法,農村幸福院將以“村級管理、互助服務”的原則進行日常運營和管理,對於日常運營經費不足的特困村,由市、縣(市)區兩級財政給予一定補助,除此之外,市農村社保工作組還將指導市、縣(市)區兩級慈善組織開展募捐和救助活動,專門設立鄉村扶貧解困專項基金。
  民政部門是保障和服務民生的職能部門,趙玉海說:“這次幫扶的村莊有些曾是革命戰爭時期的根據地,做好這些地方的扶貧解困工作,是我們當代共產黨人一份沉甸甸的歷史責任和使命,全市民政系統廣大幹部職工要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迅速形成工作合力,為打好鄉村扶貧解困攻堅戰做出積極努力。”
  (本報記者 劉文)
  (原標題:特困村幸福院3年內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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