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翟興波、通訊員陳震)4月29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率調研組赴武漢市,就制定《湖北省人體器官捐獻條例》開展立法調研。調研組視察了同濟醫院器官移植中心,聽取了武漢市開展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的情況彙報,征求了相關部門、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對人體器官捐獻立法的意見和建議。
  周洪宇說,人體器官捐獻是人道主義行為,是人類進步的體現,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器官捐獻不僅涉及醫療技術、捐獻者和接收者的權利與義務,還涉及社會、法律、倫理等許多問題。立法有利於從思想上提高人們對器官捐獻的認識,有利於保障人體器官捐獻工作的有序進行,有利於醫療事業的發展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要增強立法的責任感,加快立法進程。要增強立法的針對性。力爭在關鍵環節有所突破,定位和定性要準確,工作體制、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社會參與、財政保障、激勵政策、法律責任要清晰明確。要增強立法的認可性,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讓全社會理解、支持和參與。
  (原標題:周洪宇要求做好人體器官捐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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